| [索引号] | 13610829520695029G/2026-00005 | [ 主题分类 ] | 其他 |
|---|---|---|---|
| [ 发布机构 ] | 吴堡县残联 | [ 发文日期 ] | |
| [ 效力状态 ] | 有效 | [ 文 号 ] | |
| [ 名 称 ] | 【文字解读】2026年吴堡县残疾人大学生和困难残疾人家庭大学生入学资助实施方案 | ||
原文链接:2026年吴堡县残疾人大学生和困难残疾人家庭大学生入学资助实施方案
一、政策依据
《残疾人教育条例》
二、资助对象
本年度或上一年度参加普通高等院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包括单招单考)被普通高等院校、特殊教育学院录取并报到就读,且未享受过本项目资助的残疾人大学生和困难残疾人家庭大学生(录取就读的全日制高等职业学院大学生、硕士、博士生可纳入资助范围)。
三、资助目标
为残疾人大学生和困难残疾人家庭大学生接受教育提供支持和帮助。
四、资助标准
资助标准为一次性5000元。
五、资助要求
(一)残疾大学生:需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且信息与高考准考证信息一致,填写《资助残疾大学生申请表》,并附准考证、录取通知书、身份证、残疾人证复印件。
(二)困难残疾人家庭大学生:父母中有一方需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填写《资助困难残疾人家庭大学生申请表》,并附户口本、低保证(酌情)、父母中残疾方残疾人证、准考证、录取通知书、本人身份证复印件。
六、资助原则
对残疾人大学生的资助,原则上应助尽助;对困难残疾人家庭学生的资助,遵循低保家庭、父母双残者、父母中残疾方为重度残疾者、国家重点院校录取者优先的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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