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13610829520695029G/2026-00003 | [ 主题分类 ] | 其他 |
|---|---|---|---|
| [ 发布机构 ] | 吴堡县残联 | [ 发文日期 ] | |
| [ 效力状态 ] | 有效 | [ 文 号 ] | 吴残发〔2026〕21号 |
| [ 名 称 ] | 吴堡县残疾人联合会关于印发《2026年残疾人自主创业扶持实施方案》的通知 | ||
吴堡县残疾人联合会
关于印发《2026年残疾人自主创业扶持实施方案》的通知
吴残发〔2026〕21号
各镇(街道)残联:
为鼓励扶持残疾人自主择业、自主创业,推动残疾人事业高质量发展,现将《2026年残疾人自主创业扶持实施方案》印发你们,请按照方案要求,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吴堡县残疾人联合会
2026年7月20日
2026年残疾人自主创业扶持实施方案
一、设立依据
国务院《残疾人就业条例》:国家鼓励扶持残疾人自主择业、自主创业。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多方面筹集资金,组织和扶持农村残疾人从事种植业、养殖业、手工业和其他形式的生产劳动。中国残联、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等12部门《关于扶持残疾人自主就业创业的意见》(残联发〔2018〕6 号):残疾人首次创办小微企业或从事个体经营,且所创办企业或个体工商户自工商登记注册之日起正常运营1 年以上的,鼓励地方开展一次性补贴试点。《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学习运用“千村示范、万村整治”工程经验有力有效推进乡村全面振兴的意见》:实施农民增收促进行动,持续壮大乡村富民产业,支持农户发展特色种养、手工作坊、林下经济等家庭经营项目。
二、扶持对象
具有吴堡县户籍,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有劳动能力,自主创业和灵活就业的残疾人。自主创业是指残疾人通过创办经济实体、社会组织等形式实现就业。包括在市场监督管理部门依法登记成立个体工商户、各类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等生产经营主体;在民政部门登记成立各类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等社会组织,以及经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认定的其他自主创业。灵活就业是指残疾人从事非全日制、临时性和弹性工作等实现就业。包括从事电子商务、家庭副业、家政服务、修理装配、便民理发、绿化保洁等,以及经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认定的其他灵活就业。
三、扶持条件和标准
申请扶持的残疾人自主创业者或从事个体经营者必须有相对固定的经营场所,经营范围合法且具备可持续经营的潜力。
(一)残疾人首次创办小微企业或者从事个体经营,取得法定证件、依法经营6个月以上的,给予创业人员5000元的一次性创业补贴;
(二)对残疾人开展休闲旅游住宿、生产生活服务、手工制作等多种形式的经营项目或从事电子商务、互联网营销等6个月以上(村镇级证明)的,给予5000元的一次性扶持创业补贴;
(三)符合以下四种任意一条的,给予5000元的一次性扶持创业补贴:在国际残疾人职业技能竞赛中获得奖牌的残疾人选手,在全国残疾人职业技能竞赛中获得前两名的残疾人选手,在全省残疾人职业技能竞赛中获得第一名的残疾人选手,获得省级以上“自强模范”称号的残疾人;
(四)对在符合用地政策前提下,从事种养殖、发展林业果业、中药和农副产品加工的,且运营6个月以上的残疾人,给予3000元扶持补贴。
四、申报材料
(一)残疾人本人填写《残疾人自主创业灵活就业扶持申请表》(见附件);
(二)申请人的身份证和残疾人证复印件;
(三)开办小微企业或从事个体经营的残疾人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
(四)残疾人职业技能竞赛获奖选手、“自强模范”提供获奖证明;
(五)开展休闲旅游住宿、生产生活服务、手工制作等多种形式的经营项目、从事电子商务、互联网营销、农村种、养、加的残疾人提供运营6个月以上的村镇级证明。
五、申领程序
(一)个人申报。符合残疾人就业扶持类项目扶持条件的人员由其本人向县残联提出申请,并按要求提交申报资料。
(二)资金申请。县残联收集整理项目申报资料,并会同县财政部门进行审核。审核通过后,报送市残联纳入残疾人就业保障金支出预算。
(三)资金拨付。财政部门根据预算逐级拨付扶持资金。县级残联对拟扶持人员的就业情况进行复核,与申报情况一致的纳入扶持范围,公示5日无异议后,拨付扶持资金。
注:县市区财政部门意见可以财政部门资金拨付文件为准。
文字解读:2026年残疾人自主创业扶持实施方案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