吴堡县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吴堡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文斌
各位代表:
现在,我代表吴堡县人民检察院向大会报告2025年检察工作,请予审议,并请各位政协委员和列席会议的同志提出宝贵意见。
2025年工作回顾
2025年,在县委和市人民检察院的坚强领导下,在县人大及其常委会的依法监督下,在县政府、县政协的大力支持和社会各界的广泛关注下,我院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习近平总书记来陕考察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牢牢把握检察工作的政治属性、人民属性、法治属性,忠实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检察职能,紧扣吴堡县经济社会发展大局,深耕司法为民、强化法律监督、锻造过硬队伍,各项检察工作在稳进提质、创新发展中取得新成效,为全县社会大局稳定、经济高质量发展、人民安居乐业提供了坚实的法治保障。
一、坚持政治立检铸忠诚,把牢检察工作正确方向
始终把党的政治建设摆在首位,以高质量党建引领检察工作高质量发展,把对党忠诚体现在履职尽责的全过程、各方面,确保检察工作始终沿着正确政治方向前进。
(一)深化理论武装,筑牢思想根基。严格落实党组“第一议题”制度,把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首要政治任务,组织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开展专题学习32次,通过领学原文、研讨交流、专题辅导等形式,推动理论学习往深里走、往实里走、往心里走。全院干警常态化开展政治理论学习,深入学习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历次全会精神,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切实把政治理论学习成果转化为履职办案的实际行动。
(二)抓实党建融合,彰显政治担当。立足检察职能,构建“党建+检察工作”双部署、双推进机制,把党建要求深度嵌入重大案件办理、公益诉讼攻坚、未成年人保护、黄河生态保护等核心业务,打造“未成年人检察护航队”融合载体,全年依托党建引领攻克复杂法律监督案件2件,实现党建工作与检察业务同频共振、同向发力。创新“红色教育+业务研讨”模式,开展主题党日活动3次,组织党员干警赴绥德郝家桥红色革命教育基地、毛主席东渡黄河纪念地开展现场教学,让党员干警在红色教育中锤炼党性、在业务实践中践行初心。
(三)严明纪律作风,涵养廉洁生态。以深入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学习教育为重点,扎实开展党纪学习教育3次,组织全院干警观看警示教育片7部、通报反面典型案例10起,引导干警知敬畏、存戒惧、守底线。严格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制定党组及班子成员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清单,党组书记与各部门负责人签订党风廉政责任书,层层压实廉政责任。常态化开展谈心谈话23人次,深化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抓早抓小、防微杜渐。严格执行“三个规定”及重大事项填报制度,对填报情况每月核查,坚决防止干预司法办案,全年未发现检察人员违纪违法情形,筑牢廉洁从检思想防线。
二、聚焦主责主业强履职,维护社会公平正义
坚守法律监督宪法定位,以“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为核心目标,精准履行“四大检察”职能,严把案件事实关、证据关、法律适用关,切实维护司法公正、社会稳定和人民群众合法权益。
(一)刑事检察精准发力,筑牢平安吴堡法治防线。严格落实宽严相济刑事政策,依法履行审查逮捕、审查起诉职能,强化刑事诉讼全流程法律监督,既严厉打击危害社会稳定的各类刑事犯罪,又最大限度减少不必要的羁押,实现政治效果、法律效果、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一是依法惩治刑事犯罪,维护社会稳定。全年共受理审查逮捕案件17件21人,严格把握逮捕法定条件,依法批准逮捕16件20人,不批准逮捕1件1人。受理审查起诉案件33件42人,其中涉未成年人案件3件3人;共提起公诉20件24人,依法作出不起诉决定2件2人,全年无捕后判轻刑、缓刑、免予刑事处罚及无罪判决情形,办案质效稳步提升。二是强化刑事诉讼监督,维护司法秩序。加强对刑事立案、侦查、审判、执行各环节的全程监督,切实维护刑事诉讼活动的合法性、规范性。全年向法院发出纠正违法通知书1份,向侦查机关发出纠正违法通知书2份,相关单位均及时回复并整改到位。开展羁押必要性审查3件3人,切实保障犯罪嫌疑人合法权益。监督侦查机关撤案1件1人,有效防止违法立案、不当立案,维护司法公正。三是严惩职务犯罪,涵养风清气正政治生态。坚持反腐无禁区、全覆盖、零容忍,持续加大职务犯罪案件办理力度,坚决维护公职人员廉洁从政底线。2025年共办理公职人员受贿案件4件,涉案金额共计186.6万元,全部依法审查终结并移送起诉,法院均做出有罪判决,做到有案必查、有腐必惩。通过精准履职办案,有效震慑腐败行为、遏制腐败增量,引导公职人员知敬畏、存戒惧、守底线,厚植廉洁奉公良好氛围,持续净化县域政治生态,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向纵深发展。
(二)民事行政检察提质增效,彰显司法为民温度。聚焦人民群众急难愁盼问题,精准开展民事、行政法律监督,强化审判监督、执行监督,推动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促进行政机关依法行政,切实维护司法权威和当事人合法权益。一是民事检察监督精准发力。全年共受理民事审判活动违法监督案件11件,发出审判违法检察建议11件,回复采纳率100%;受理民事执行活动监督案件12件,发出执行活动检察建议12件,回复采纳率100%。深入开展民事终本执行监督专项行动,落实上级院工作部署,对2022年以来以终结本次执行为结案方式的案件进行全面排查,针对违法送达、文书不规范、执行不作为等问题,向法院发出检察建议7件,均被采纳并整改,推动执行到位金额5万元,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二是行政检察监督纵深推进。共受理行政检察案件12件,其中行政违法监督案件8件、行政非诉执行监督案件2件、行刑反向衔接2件,针对发现的问题发出检察建议12件,回复采纳率100%。注重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通过释法说理、沟通协调、检察建议等方式,推动行政机关依法履职、化解行政矛盾,实现“案结事了人和”,促进行政关系和谐稳定。
(三)公益诉讼检察拓面提质,守护公共利益福祉。立足公益诉讼检察职能,聚焦生态环境、食品药品安全、红色资源保护、未成年人权益保护等重点领域,扎实开展专项监督行动,切实维护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一是公益诉讼办案质效稳步提升。全年共受理行政公益诉讼案件线索49件,经审查发出检察建议48件,相关单位均及时回复并整改,整改率100%;发出社会治理类检察建议1件,回复整改率100%。针对办案中的重点难点问题,召开公益诉讼听证会2次,邀请人民监督员、相关行政部门代表、群众代表参与听证,以公开促公正、以听证聚共识,提升办案透明度和公信力。二是专项监督行动成效显著。开展“红色寻保传”专项行动,与县文旅局深度协作,结合第四次全国文物普查,联合实地走访革命旧址27处,发现革命文物保护公益诉讼案件线索2件,发出检察建议2件,有效推动革命文物修缮保护工作开展。打响未成年人禁烟保护战,督促街头多家自动售货机下架烟草制品,从源头上杜绝未成年人接触烟草,该案因成效显著被《检察日报》刊登报道。开展“食药益路行”专项行动,聚焦食品药品安全领域突出问题,共办理相关案件6件,发出诉前检察建议6件,督促监管单位对27家食品经营者、69家团购平台自提点、287条违法食药推广短视频、2家诊所的食药安全违法行为依法整改,切实筑牢群众“舌尖上的安全”防线。三是科技赋能提升监督效能。积极运用大数据、人工智能等科技手段赋能公益诉讼检察,共应用大数据模型5个,成案12件,其中公益诉讼领域应用1个模型,成案8件,通过大数据筛查、分析,精准发现案件线索,拓宽监督渠道、提升办案效率,实现从“被动发现”到“主动筛查”的转变。
(四)执检控申检察兜底保障,守护民生司法底线。扎实开展刑事执行检察和控告申诉检察工作,聚焦监管执法、社区矫正、司法救助、信访接待等重点工作,切实维护被执行人合法权益、解决群众急难愁盼,让人民群众在司法办案中感受到检察温度。一是刑事执行检察规范有力。强化对监外执行和看守所监管的法律监督,采取“巡回+日常”相结合的检察模式,常态化开展社区矫正检察,发出纠正违法通知书4份,均已整改到位。积极开展社区矫正社会调查评估专项检查,对往年办理的31件调查评估案件进行全面细致审查,发出检察建议1份,回复整改率100%。二是控告申诉检察暖心为民。深化“司法为民”理念,全年收集司法救助案件线索8件,依法办理7件,共发放司法救助金10.5万元,切实解决当事人生活困难,传递司法温暖。办结市人民检察院交办的申诉案件1件,做到件件有回音、事事有着落。为深化检察职能、提升基层治理效能,控申部门入驻县综治中心,设立检察服务窗口,配备专业检察人员,实行7人轮岗制度,负责接待群众来访、受理控告申诉、提供法律咨询、引导群众依法维权等工作,窗口标识清晰、流程规范,为群众提供“一站式”检察服务,切实打通司法为民“最后一公里”。
(五)案件管理工作规范提质,夯实检察办案基础。充分发挥案件管理部门“管理、监督、服务、保障”职能,以规范化、精细化管理推动办案质效提升,为全院检察工作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实保障。一是案件受理与流转高效规范。全年共受理各类案件52件,其中侦监案件19件、公诉案件33件,严格落实“当日受理、当日移送”制度,确保案件流转高效、无积压。对受理的案件及时制作电子卷宗,为办案干警提供便捷的办案支撑,提升办案效率。二是涉案财物与款物管理严格。规范涉案财物和涉案款管理流程,全年涉案物入库168件、出库166件,做到账物相符、手续齐全、管理规范,全程留痕、全程监督。三是案件质量评查常态化开展。开展案件质量评查3次,随机抽评案件22件,4件评为优秀案件,18件合格案件。四是检务公开与监督持续深化。全面推进检务公开,公开法律文书3份、案件程序性信息107条,让检察办案在阳光下运行。通过人工核查及时发现并督促办案人员整改案卡填录不规范问题,确保办案数据真实、准确、完整。全年召开公开听证会3次,邀请人民监督员3人次、听证员3人次参与案件听证,主动接受社会监督,提升办案透明度和公信力。
(六)检察委员会与政研工作有序开展。严格落实检察委员会工作要求,坚持“两个过半数”原则,全年召开检委会会议2次,对重大案件、重大检察业务问题进行集体讨论、民主决策,确保办案决策科学、合法。检察长依法列席审判委员会2次,提出的检察建议均被采纳,实现检法协同、维护司法公正。加强检察理论研究和调研工作,在检察日报发表调研文章1篇,榆林检察刊物发表调研文章1篇,其他二类媒体发表文章29篇,为检察工作实践提供理论支撑。
三、服务中心大局显担当,赋能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始终坚持“检察工作围绕中心、服务大局”的工作理念,主动融入吴堡县经济社会发展大局,紧扣平安建设、法治建设、民生保障等重点工作,延伸检察职能、创新服务举措,以精准的法治服务为全县发展保驾护航。
(一)深化平安建设,守护社会大局稳定。以“平安建设常态化 检察护航保平安”为主题,聚焦黑恶势力易发多发的文化广场、农贸市场、建筑工地等区域,开展平安建设专题宣传3场。通过设置案例展板、发放宣传手册、现场答疑等多种形式,用“大白话”向群众揭露“村霸”“行霸”“套路贷”等涉黑涉恶犯罪的特征和危害,向商户、居民发放宣传品6000余份,推动形成“全民参与、人人喊打”的扫黑除恶社会氛围,筑牢平安建设群众基础。
(二)聚焦民生保障,开展精准普法宣传。立足刑事检察职能,聚焦群众法治需求和关键时间节点,构建“主题鲜明、靶向精准、形式多样”的普法宣传体系,群众普法知晓率和满意度较去年显著提升。开展“3·15”专项普法行动,联合市场监督管理局、公安局等多部门,以“优化消费环境,激发消费活力”为主题,通过悬挂标语、展示展板、发放资料、现场咨询等形式,向群众宣传消费者权益保护、食品安全等与日常消费息息相关的法律法规,切实提升群众维权意识。强化重点群体精准普法,法治副校长深入县城各中小学开展法治宣传10余次,推行“法治进教室”“法治进家庭”工作模式,根据不同年龄段学生的特点,针对性开展防欺凌、防性侵、防诈骗、禁毒等法治教育,发放法律条文手册8000余份、以案释法书籍5000余本、相关制度手册8000余份,受益师生及家长超8000人次。抓好关键节点集中普法,围绕“6·26”国际禁毒日,在文化广场、校园周边等人员密集区域开展“法治护航无毒人生”主题宣传,通过案例讲解、禁毒知识问答、发放资料等形式,提升全民识毒、防毒、拒毒意识;在“12·4”国家宪法日及宪法宣传周期间,在县文化广场开展“宪法守护伴一生”宣传活动,向群众普及宪法知识、发放宪法读本,引导群众树立宪法意识,营造“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的良好法治氛围。
(三)强化检察宣传,提升司法公信形象。全方位、多角度、深层次开展检察宣传工作,紧扣“检察护企”“检护民生”“平安建设”“公益诉讼”等工作重点,以检察办案、党建活动、普法宣传、队伍建设等为切入点,挖掘宣传素材、讲好检察故事。严格落实稿件发布“三审三校”制度,确保宣传内容准确、安全、高效,全年在“吴堡检察”微信公众号发布信息400余篇,在各级新闻媒体发表宣传稿件25件,其中“让革命文物活起来”“孩子从自动售货机上买到烟草制品”被《检察日报》报道,“是终点,更是起点”被省人民检察院转发,“加强内外协同,共护黄河安澜”黄河保护公益诉讼办案经验被陕西广播电视台新闻资讯频道报道,让社会大众更深入了解检察职能、检察工作,提升检察工作的社会知晓度和公信力,树立新时代检察队伍良好形象。
四、锻造过硬队伍强根基,提升检察履职能力水平
坚持严管厚爱结合、激励约束并重,以党的政治建设为统领,以能力建设为核心,以作风建设为保障,全面加强检察队伍建设,努力锻造一支忠诚、干净、担当的新时代基层检察铁军。
(一)优化队伍结构,充实检察力量。配合组织部门完成干部职级调整2人次,按时做好法警职务职级晋升工作,新招录公务员1名,完成3人次职务职级晋升,进一步充实检察队伍力量,优化干部梯次结构,缓解办案一线人员紧张问题。加强队伍系统化管理,按时完成检察人员信息管理系统维护更新,确保人员信息准确、完整,为队伍建设提供数据支撑。
(二)强化人才培养,提升专业能力。注重干警专业素养提升,组织干警参加上级院及相关部门举办的各类业务培训13人次,涵盖刑事检察、民事检察、行政检察、公益诉讼检察、案件管理等多个领域。督促干警按时完成陕西干部网络学院、中国检察官网络学院等线上学习培训,实现线上线下学习相结合,持续提升干警业务能力。通过“检察官教检察官”“业务研讨”“案例评析”等形式,开展内部业务培训,分享办案经验、破解办案难题,提升干警实战能力。
(三)完善考核机制,激发干事活力。修订完善检察人员考核办法,将政治素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纪律作风、群众评价等纳入考核体系,考核结果与绩效奖金、评先评优、职务晋升挂钩,充分激发干警干事创业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开展“两优一先”评选表彰活动,评选优秀共产党员5名、优秀党务工作者2名,树立先进典型、发挥示范引领作用,营造比学赶超、争当先进的良好氛围。
各位代表,以检察工作现代化服务保障县域经济高质量发展,使命光荣、责任重大。过去一年检察工作取得的成效,得益于县委和市人民检察院的坚强领导,得益于县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有力监督,得益于县政府的大力支持和县政协的民主监督,也离不开社会各界的关心帮助。在此,我谨代表吴堡县人民检察院表示衷心的感谢!
我们也清醒地认识到,我院检察工作与县委的要求、上级院的部署、人民群众的期盼相比,仍存在一些差距和不足。一是新时代检察司法理念还需不断更新,服务大局的针对性、实效性有待增强;二是“四大检察”履职结构比不平衡,特别是与民生实事密切相关的版块,线索匮乏,案件来源渠道不畅,需要进一步强化提升;三是数字检察、大数据法律监督模型的使用亟待大力加强;四是检察干警适应新时代发展要求的专业素养技能有待提高;五是经费保障力度不足,与新时代检察履职需求不相匹配,办案业务经费、科技信息化建设经费、装备更新维护资金保障不够充足,一定程度影响了法律监督职能有效发挥和办案质效提升。对这些问题,我们将高度重视、切实加以解决。
2026年工作安排
2026年是“十五五”规划的开局之年,吴堡县人民检察院将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历次全会精神,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历次来陕考察重要讲话重要指示,认真落实县委十九届九次全会暨县委经济工作会议各项决策部署,紧扣全县“13456”总体发展思路,锚定高质量发展目标,依法全面履行法律监督职责,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纵深推进检察工作现代化,持续深化拓展“三个年”活动、聚力打好“八场硬仗”、抓实“20件大事”,立足检察职能,为奋力谱写中国式现代化建设的吴堡新篇章提供坚实司法保障。
(一)坚持政治引领,始终把牢检察工作正确方向
持续深化理论武装,严格落实党组“第一议题”制度,坚持常态化长效化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习近平法治思想,不断提高全院干警的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扎实推进党纪学习教育常态化长效化,严格落实重大事项请示报告制度,主动向县委、县人大及其常委会报告工作,自觉接受社会各界的监督,确保检察工作始终与县委中心工作同频共振。
(二)聚焦主责主业,持续提升法律监督质效
持续提升办案质量和效率。加强刑事诉讼全流程法律监督,拓宽监督渠道、强化监督刚性,完善与侦查、审判、执行机关的常态化沟通协调机制。加大民事检察监督力度,聚焦民事审判、执行中的突出问题,提升监督建议的精准性和刚性,保障行政相对人合法权益。持续聚焦生态环境、食品药品安全、红色资源保护、未成年人权益保护、黄河流域生态保护等重点领域,实现从“被动发现”到“主动出击”的转变。深化“巡回+日常”刑事执行检察模式,加强对看守所、社区矫正的常态化法律监督,切实维护被执行人合法权益,确保监管执法规范有序。持续做好司法救助工作,提升救助精准性和实效性,让司法救助真正惠及困难群众。
(三)服务中心大局,彰显检察为民担当作为
紧扣平安吴堡、法治吴堡建设,常态化开展扫黑除恶斗争,深化平安建设宣传,严厉打击危害社会稳定、侵害群众利益的各类刑事犯罪,维护社会大局和谐稳定。深入开展“检察护企”“检护民生”专项行动,聚焦企业发展中的法治需求,依法保护企业合法权益,营造法治化营商环境。聚焦群众关心的食品药品安全、消费者权益保护、安全生产等民生问题,加大法律监督和普法宣传力度,切实维护群众合法权益。
(四)强化队伍建设,锻造新时代过硬检察铁军
结合办案实际组织干警积极参加上级院组织的培训和业务研讨,提升干警法律专业素养和办案实战能力,培育一批懂法律、懂业务的复合型检察人才。持续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从严治检要求,严格执行“三个规定”等铁规禁令,常态化开展警示教育和检务督察,对违纪违法问题“零容忍”,切实筑牢廉洁从检防线。
各位代表,新时代赋予新使命,新征程呼唤新作为。2026年,吴堡县人民检察院将在县委和市人民检察院的坚强领导下,在县人大及其常委会的依法监督下,不忘初心、牢记使命,忠诚履职、担当实干,以更加坚定的信念、更加务实的作风、更加有力的举措,持续提升法律监督能力和水平,切实履行好维护国家政治安全、确保社会大局稳定、促进社会公平正义、保障人民安居乐业的职责使命,为吴堡县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作出新的更大的检察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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