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冬季运行的幸福院给予政策补贴的建议

  • 发布日期: 2025-10-17 14:45: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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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议标题 关于对冬季运行的幸福院给予政策补贴的建议
建议代表 张彦霞
承办单位 民政局
协办单位
办理状态 已办结
办理结果

类  别: A类    

签发人:王海容  

您提出的《关于对冬季运行的幸福院给予政策补贴的建议》(第40),现将有关情况答复如下

经统计今年有意向冬季运营幸福院13所,每所设备费用为4万元,运营经费为3.2万元。其中《吴堡县民政局 吴堡县财政局关于2025年度养老服务设施提升改造项目的申请》(吴政民字〔2025〕41号)文件规定,市级福彩公益金资助运营经费80万元;其他部分由县级统筹提供解决。现汇总上报市民政局申请资金

吴堡县民政局

2025年10月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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