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冬季运行的幸福院给予政策补贴的建议
| 建议标题 | 关于对冬季运行的幸福院给予政策补贴的建议 |
| 建议代表 | 张彦霞 |
| 承办单位 | 民政局 |
| 协办单位 | 无 |
| 办理状态 | 已办结 |
| 办理结果 |
类 别: A类 签发人:王海容 您提出的《关于对冬季运行的幸福院给予政策补贴的建议》(第40号),现将有关情况答复如下: 经统计今年有意向冬季运营的幸福院共13所,每所设备费用为4万元,运营经费为3.2万元。其中《吴堡县民政局 吴堡县财政局关于2025年度养老服务设施提升改造项目的申请》(吴政民字〔2025〕41号)文件规定,市级福彩公益金资助运营经费80万元;其他部分由县级统筹提供解决。现已汇总上报市民政局申请资金。 吴堡县民政局 2025年10月16日 |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陕公网安备 61082902000002号 